月 |
日 期 |
工 作 内 容 |
实 施 部 门 |
一 |
3—11 |
扫描、评阅学业水平考试试卷 |
省考评办 |
1—15 |
上传通用技术过程性评价成绩和语文、数学、外语考试成绩及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综合实践考查成绩 |
学校 |
4—8 |
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检查、调研 |
市(行署、总局)、县(市、区、分局)教育局 |
10—15 |
审核通用技术过程性评价成绩 |
市(行署、总局)、县(市、区、分局)考评办 |
三 |
4 |
通过省考评网公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、试卷和答案 |
省考评办 |
1—8 |
下载打印、张榜公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|
学校 |
18—22 |
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 |
学校和县(市、区、分局)、市(行署、总局)考评办 |
5—20 |
填写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结性评价表” |
学校 |
25—29 |
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 |
省考评办 |
中下旬 |
全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培训 组织撰写考试评价报告 召开专业委员会年会(换届改选 学术交流) |
省考评办 |
四 |
下旬 |
上传模块考试成绩、学分及高三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(详见省考评网通知) |
学校 |
五 |
5—10 |
下载、打印《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报告单》,学生、家长签字,校长签章后存档,接收特长班、特长生信息 |
学校 |
8—10 |
通过省考评网公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计通报、考试评价报告 |
省考评办 |
六 |
10—20 |
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检查、调研 |
省考评办 |
20 |
考务会议、发放《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报告单》和《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合格证书》 |
省考评办 |
20—28 |
上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检查情况汇报 |
市(行署、总局)
教育局 |
七、八、九 |
参与招考办整体工作
专业委员会培训、调研、研讨等科研活动 |
省考评办 |
十 |
10—20 |
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检查、调研 |
省考评办 |
28—11.22 |
学业水平考试(考查)报名、上报考区考点明细 |
学校和县(市、区、分局)、市(行署、总局) |
十一 |
1—24 |
筹备命题工作,通过省考评网公布时事政治纲要 |
省考评办 |
25—29 |
通过省考评网发布信息技术上机考试考生信息 |
省考评办 |
下旬 |
全省普通高中综合评价研究会年会
省考评网公布考场编排信息、《考生考试
通知单》和《考场考生对照表》 |
省考评办 |
十二 |
1—10 |
信息技术上机考试及监察 |
省、市(行署、总局)、县(市、区、分局)考评办 |
1—11 |
通过省考评网上报信息技术上机考试成绩(11日为截止日期) |
学校 |
23 |
发放学业水平考试试题和答题卡 |
省考评办 |
23—26 |
接收学业水平考试试题和答题卡 |
市(行署、总局)、县(市、区、分局)考评办 |
27—28 |
学业水平考试及监察 |
省、市(行署、总局)、县(市、区、分局)考评办 |
29 |
答题卡机要寄出或专人送评卷地点 |
县(市、区、分局)考评办 |
|
全省工作会议 |
省考评办 |